2007年08月22日 09:04 东莞阳光网
昨日,记者针对企业反映新出台的《东莞市企业人才迁户暂行规定》(以下简称《规定》)调整方案对申报者在3年内累计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15万元以上要求过高,报道了《想入户月入需过2.5万元》一文,在社会上引起关注。东莞市人事局昨日表示,这部分申报者不以高学历人才和高技能人才为基准,只集中在百万纳税企业、个体户等少数纳税大户中,并不代表企业人才迁户主体。
经济入户是针对特定群体
东莞市委组织部副部长、市人事局局长朱榜明昨日在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表示,人事局在出台调整方案前,到企业进行了不少次调研。
当时有企业代表希望能效仿广州、深圳两地,为以对东莞做出一定经济贡献的人员开辟一条入户途径,解决子女就读问题,以此吸引更多来莞投资的人士。在经过充分听取意见后,人事局才同意以不同于其他申报者形式的方式区别对待。
朱榜明解释,现在企业界单纯从月收入角度就判定标准仍然很高,其实是对政策本身存在一定误解。现在的企业入户条件除了经济入户外,其实还有专业技术、技能入户、学历入户等一系列入户途径。
暂无一人申报经济入户
对后面的申报者来说标准可能高了些,但对经济入户者,3年内累计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15万元以上的要求并不高,针对的主体也以百万纳税企业为主。此外,个体户也应当成个体企业来看,应纳入这部分申报者范围。他同时指出,既然这部分人只是针对特定群体,并不能代表入户主体,因而不能成为判定标准高低的标准。
记者昨日专门采访了东莞市人才迁户办。从该办目前接收的申报者情况来看,多以专业技术和技能入户者居多,而刚调整不久的四类人才都还不多,其中以3年内累计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15万元以上提出申报的经济入户者更是无一人。
该办表示,对经济入户者在手续上并不繁琐,与其他申报程序一样,只需要由税务部门出具一份个人所得税的书面证明,企业出具的无效。由于政策出台不久,目前还不好判定未来申报情况。(记者杨月娥)  |